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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丽娟 产科 主治医师
邯郸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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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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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反应,一般是怀孕六周左右。

生育期,有性生活史的健康妇女,平时月经周期规则,一旦月经过期,应考虑到妊娠,过期十日以上尤应高度怀疑妊娠。在怀孕六周左右出现畏寒、头晕、乏力、嗜睡、食欲缺乏、喜食酸物、厌恶油腻、恶心沉积、呕吐等症状,称为早孕反应,部分患者可有情绪改变,多在停经12周左右自行消失。早孕反应和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升高有一定关系,随着妊娠进展逐渐加重到妊娠八周左右,发展为持续性呕吐不能进食,导致孕妇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酸中毒,应诊断为妊娠剧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