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头像
董学勤 内分泌与代谢科 主任医师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好评 5.0 icon
接诊量 1.5万
同行认可 100
心意榜前5
可开处方
从业30年
高性价比
服务态度好
专业有效
耐心细致
石家庄市
点击播放医生的语音回答
00:00
1:41
语音内容:

对于有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在产后的六周到三个月之间,复查糖耐量试验,应该恢复到正常人的状态,也就是空腹血糖应该小于6.1mmol/l,口服糖耐量试验以后两个小时的血糖小于7.8mmol/l。

产后同非孕期的血糖的正常标准范围是要求一样的,而在孕期要求的比较低。一般情况在孕24到28周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所口服的糖水跟非孕期是一样的克数。血糖的诊断标准是空腹大于等于5.1,一个小时大于等于10.0,两个小时大于等于8.5,如果有一项高于正常就诊断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在产后很多一部分人保留在糖量异常状态,也有很大的人恢复到完全正常的状态,但是在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在未来发展成糖尿病的可能性比常人要高一些。所以这点也要注意平常的生活方式干预,持之以恒的注意饮食以及可以适量的锻炼,保持体重不要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