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头像
黄书立 介入与放疗中心 副主任医师
阳江市人民医院
好评 4.8 icon
接诊量 2.2万
同行认可 100
心意榜第1
可开处方
从业28年
回复快
高性价比
专业有效
耐心细致
点击播放医生的语音回答
00:00
1:18
语音内容:

放疗了30次以后放疗过的这个部位就有可能不能再放疗,也有可能还可以放,具体是否可以再接受放疗,关键还要看一些放疗位置的总剂量是否有没有超过安全范围,而不是看放疗的次数。

比如一个肺癌患者,他的肺部总放疗的剂量,如果是传统的,普放是60Gy,每次放疗2Gy,也就是说30次就已经是足够的剂量,不能再放了。但是目前的三维适形放疗总剂量可以提升到80Gy,总放疗的次数可以是40次,也就是说放疗了30次以后还有十次的放疗空余。总之,作为肿瘤的放疗是一种有放疗上限的局部治疗,如果这30次的放疗已经是根治性放疗的上限,那么就肯定不应该继续放量,而是选择其他的治疗手段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