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刘利鹏
风湿免疫科
副主任医师
枣庄市立医院
好评
5.0
接诊量
1.8万
同行认可
99
认证信息
医生执业资质
执业证书编号: 1103*********89
医生职称信息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
公安系统比对认证通过,所有服务均由医生本人提供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病危害是比较大的,会出现各脏器不同程度的受累,表现临床症状各种各样,而系统性红斑狼疮易感人群是育龄期女性,很大一部分患者有生育的要求,今天就给大家讲讲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生育的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有生育要求的狼疮患者,一定要注意评估病情,确保怀孕之前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是完全稳定的。就需要进行自身抗体,免疫球蛋白,补体,血常规血沉,尿常规,血生化等全面检查。只有狼疮病倾稳定,整个孕期才是安全的,一定不能盲目的去怀孕。
第二,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容易引起反复胎停以及流产,尤其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继发抗磷脂综合征患者,因此,对于这部分患者一定找免疫生殖医生进行指导,必要时进行抗凝治疗,预防在孕期中出现胎停以及习惯性流产。
第三,部分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是会引起胎儿畸形的,比如环磷酰胺,吗替麦考考酚脂,甲氨蝶呤,来氟米特,因此,应用这些药物必须停药一年以上,方可准备备孕。而像糖皮质激素,羟氯喹,硫唑嘌呤,他克莫司,环孢素这些药物,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怀孕是没有影响的,不会引起胎儿畸形,是建议孕期服用的。
因此,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是完全可以怀孕的,但前提条件是,在正规风湿科医生指导下,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安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