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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昭伟 介入与放疗中心 主治医师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88医院 (焦作医疗区)
好评 4.9 icon
接诊量 9千
同行认可 100
可开处方
从业16年
服务态度好
专业有效
耐心细致

众所周知,喉癌的治疗目的,不但是治愈肿瘤,而且要保留发声功能。随着放疗技术的进步和放疗设备的更新,以及人们对治疗条件要求提高,放疗的无创伤性,保护器官功能的优点,越来越明显的优于手术。但是毕竟是射线照射,喉癌在放疗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我们知道,喉水肿是声门区及声门上区放疗后最常见的并发症,这个并发症常常困扰着很多患者和家属。然而,喉水肿消退率与放疗剂量、受照组织容积、是否行颈廓清、原发病灶的大小及范围、是否继续抽烟喝酒有关。一般情况,喉水肿多于放疗后3个月内消退。但是在根治性颈廓清会使喉水肿更加严重,消退需半年到一年的时间。皮质类固醇激素可减轻放疗所致喉水肿,如出现黏膜溃疡及疼痛应给予抗生素治疗。

放疗结束后应进行细致的观察,有时病人并未出现声音嘶哑即可发现复发。放疗后1~2个月常有较轻的喉水肿但过一段时间会消退和稳定。如果水肿加重,特别是合并声音嘶哑及疼痛,提示复发,即使未见到明显的肿瘤。这个时候,如果确定是复发,可行声带切除术半喉切除术全喉切除术等挽救性手术。

在放疗期间和放疗结束后,患者应该多喝水,可以用菊花、金银花冬凌草、胖大海等泡水喝,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或减轻水肿和咽部不适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