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髓瘤是一个血液系统的恶性疾病,占血液肿瘤的第二位。好发于老年人,目前是无法治愈的疾病。但是通过新药的治疗,可以使患者的生存期延长,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多发性骨髓瘤通过化疗往往能使疾病达到一个平台期,病情稳定后,进入定期复查阶段。在复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些指标的异常会提示疾病复发。
多发性骨髓瘤复发的标准包括:血清中免疫球蛋白升高,大于等于25%,或免疫球蛋白绝对值大于等于5克每升;尿中免疫球蛋白增加大于等于25%,骨髓中浆细胞比例升高大于等于25%,出现新的骨骼疾病,出现新的软组织浆细胞瘤病变,循环浆细胞增加大于等于50%,血的肌酐上升大于等于177微摩尔每升,出现高粘血症的症状。出现上述中任何一条都是为复发。
多发性骨髓瘤复发以后要重新入院,复发患者的抑制性比较大,需要对复发患者进行个体评估,以及决定治疗的时机和药物。对于6个月以内复发的患者,可换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用药。对于6到12个月之内复发的患者,首选换用其他药物联合方案,也可使用原来的药物再治疗。对于12个月以上复发的患者,可使用原方案再诱导治疗,也可换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方案。
治疗方案的选择,首先推荐进入适合的临床试验:
1. 伊莎咗米/来那度胺/地赛米松(IRD)。
2.硼替佐米、来那度胺、沙利度安是治疗复发多发性骨髓瘤的关键药物。
3.条件合适者进行自体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对于硼替佐米、来那度胺双耐药的患者可以考虑DCEP±V方案(地塞米松/环磷酰安/依托泊苷/顺铂加碱硼替佐米)。也可以给予DT-PACE±V方案(地赛米松/沙利度胺/顺铂/阿霉素/环磷酰安/依托泊苷加碱硼替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