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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韩正斌
肾内科
主治医师
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
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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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量
5
同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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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执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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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主要是针对尿毒症的病人来说的,它能够代替肾脏来排毒排水,可以说在维持尿毒症病人的水和电解质平衡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尿毒症的病人合并有其他方面的情况,可能不适合行血液透析治疗。但是究竟是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血液透析,下面我们将来介绍一下。
第一,休克的患者。需要强调一点,这里的休克和我们普通人认为的休克是不一样的。普通人认为的休克就是晕厥、意识丧失,而这里的休克是一种更严重的疾病,血压会明显的下降,而且微循环出现严重的障碍。对于这种病人,在透析开始时会引流出大约200毫升到300毫升的血液,使休克的患者血压进一步下降,加重休克的症状。因此,对于这种病人不适合行血液透析。
第二,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在透析的时候,由于血液接触到了透析管路,透析管路相对来说是一个异物,容易引起凝血。为了防止凝血,这时候需要给予抗凝剂来抗凝。如果患者有活动性的出血,那么对于血液透析是不适合的,因为可能导致活动性出血加重。
第三,严重的心力衰竭的患者。严重心力衰竭的患者,对于血压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而透析这个过程可能引起血压骤降,因此可能加重心力衰竭的症状。当尿毒症的病人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建议不要行血液透析治疗,可以选择血液滤过治疗。
第四,有精神性疾病不能配合的患者。血液透析需要把身体里的血液通过透析的管路引流到身体外面,在透析机器上进行净化,然后再输进身体里去。这是一种体外循环,相对来说危险性比较高。如果尿毒症的病人有精神性疾病,在透析的过程中,自我控制的能力比较差,可能导致拔管或者其他的危险性操作,导致大出血。因此有精神性疾病的患者是不能行血液透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