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张翠美
产科
副主任医师
邹平市中心医院
好评
4.8
接诊量
1.7万
同行认可
100
认证信息
医生执业资质
执业证书编号: 1103*********75
医生职称信息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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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怀孕后才出现的糖尿病。妊娠合并糖尿病中80%以上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如何诊断的呢?
1.有条件的孕妇在24-28周及以后进行糖耐量检查。
糖耐量的诊断标准: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为5.1mmol / L 、10.0mmol /L 、8.5mmol /L 。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2.没有条件的孕妇可以在24-28周检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1mmol /L ,可以直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不用再做糖耐量检查。如果空腹血糖在4.4-5.1mmol /L 之间的话要尽早做糖耐量检查。空腹血糖在4.4mmol /L 以下的话可以不用做糖耐量检查。
3.如果孕妇具有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首次检查糖耐量正常的,可以在妊娠晚期复查糖耐量。
那么哪些孕妇容易得妊娠期糖尿病呢:
1.孕妇因素:年龄≥35岁、妊娠前超重或者肥胖的、糖耐量异常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
2.家族史:糖尿病家族史;
3.异常分娩史: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等;
4.本次妊娠因素:妊娠期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者。
如果有以上高危因素,要加强孕期检查,控制好血糖,尽量减少糖尿病儿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