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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敬虎 感染科 副主任医师
山东健康集团枣庄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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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物是比较常见的具有肝脏毒性的药物,部分病人在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当中,会出现药物性肝炎,需要做好定期的复查,及时的处理。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所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常见的有肺结核骨结核,结核性腹膜炎,肠结核等。对于结核病的治疗,最主要的是进行积极的抗结核治疗,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大多数的抗结核药物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包括肝肾毒性,胃肠道的反应,视神经,听神经方面的损伤等。

进行抗结核治疗之前要及时的完善相关的检查,评估肝肾功能,如果有明显的肝脏损伤,或者是有基础的肝脏疾病,要提高警惕,必要时需要提前的进行相应的干预治疗,包括抗病毒,保肝,护肝等治疗,待肝功能恢复以后,及时的进行抗结核治疗。

由于抗结核药物具有一定的肝毒性,在使用过程当中要注意监测有没有药物性肝炎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比如乏力,恶心,厌油,尿黄,肝区不适等。定期的复查肝功能,尤其是在抗结核治疗的早期,应该每周进行一次肝功能的检查,如果出现肝脏损伤,应该及时的进行保肝护肝治疗,经过保肝药物的应用,肝功能可以有效的恢复正常,可以继续进行抗结核治疗。如果肝损伤比较严重,需要及时的调整或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待肝功能恢复正常以后再恢复抗结核治疗。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捆绑式的使用抗结核药物和保肝药物,这样可以在保证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顺利的完成抗结核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