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刘莉宏
妇科
副主任医师
呼中区人民医院
好评
4.9
接诊量
1.7万
同行认可
99
认证信息
医生执业资质
执业证书编号: 1102*********30
医生职称信息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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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都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增加妊娠期,分娩期的风险,所以对妊娠期糖尿病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区别下是糖尿病合并妊娠还是妊娠期糖尿病,它俩是不一样的。
妊娠合并糖尿病是在妊娠前就已经确诊有糖尿病者;对于妊娠前没有进行过血糖检查的患者,但存在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比如肥胖、有多囊卵巢综合征或者家族一级亲属有2型糖尿病的,经空腹血糖检查大于等于7.0mmol/L,或者糖化血红蛋白大于等于6.5%都应该诊断糖尿病合并妊娠。不是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一般在妊娠24-28周,对没有诊断糖尿病的孕妇进行75克OGTT检测。让孕妇在5分钟内把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喝入,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判断标准是:空腹及服糖后1,2的血糖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的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对于那些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在妊娠24-28周,先检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不必再做75gOG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