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王学林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
好评
4.8
接诊量
989
同行认可
99
认证信息
医生执业资质
执业证书编号: 1104*********86
医生职称信息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
公安系统比对认证通过,所有服务均由医生本人提供
感冒颗粒过期了不建议食用。
感冒颗粒是一种常见的非处方药,在治疗感冒症状方面有一定的疗效。然而,药物过期后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其安全性和疗效降低。
一方面,过期药物可能会降低其安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感冒颗粒中的活性成分可能会降解,从而降低其疗效。此外,过期药物还可能产生分解产物,可能对身体产生有害影响。因此,为了确保安全性,不建议食用过期的感冒颗粒。
另一方面,过期药物的用法用量可能会发生变化。药物过期后,其化学性质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其稳定性和溶解度。这可能会导致药物在体内吸收不完全或分布不均,降低了其疗效。因此,即便是过期药物仍然可食用,但其疗效可能会降低。
过期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无法保证。虽然过期的感冒颗粒可能看起来没有变化,但药物的外观无法反映其内部物质的变化。药物过期后,其质量和效力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无法确定其是否还能有效地治疗感冒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