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实名认证
执业资质已审核通过
李政
脊柱科
副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好评
5.0
接诊量
4.7千
同行认可
100
认证信息
医生执业资质
执业证书编号: 1101*********67
医生职称信息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
公安系统比对认证通过,所有服务均由医生本人提供
一般情况下,过期四个月的药物是不建议继续使用的。
药物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保证药效与安全性有效的时间。药物有效期的设定基于药物的化学性质、稳定性和质量控制,因此过期后药物可能会降解、失去活性或产生有害物质。虽然有些药物在过期后仍能保持一定的药效,但其安全性和效果已无法得到保证。
使用过期药物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导致药物的无效、副作用增加甚至突发严重的过敏反应。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高度准确剂量和药效的药物,如抗生素、降压药等,过期后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甚至对病情造成严重影响。
有些药物在过期后可能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有害物质或变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因此,即使是未拆封的药物,一般也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药品有效期。药物在有效期内使用效果最好,安全性有保障。
2.关注一些易变质药物的保质条件。部分药物需要存放在低温、避光、避潮湿等特殊条件下,保持药物的稳定性。
3.避免使用过期药物。如果在急需药物且无法获取新药的情况下,可以向医生咨询建议。医生可能会权衡药物效果与风险,给予适当建议。